- Nov 25 Fri 2005 13:36
美麗的錯誤,烤全羊大餐
- Nov 24 Thu 2005 12:13
童話般可愛到不行的紅色小車車
- Nov 24 Thu 2005 12:13
童話般可愛到不行的紅色小車車
- Nov 23 Wed 2005 13:09
一個很夢幻的小鎮~ Hallstatt
- Nov 23 Wed 2005 13:09
一個很夢幻的小鎮~ Hallstatt
- Nov 22 Tue 2005 17:58
Life is ART.
- Nov 22 Tue 2005 17:58
Life is ART.
- Nov 22 Tue 2005 17:48
廣告思考-廣告主和廣告代理的雙輸
廣告代理商是客戶的夥伴﹐這不僅是態度﹐而且是實際的行為。
如果廣告代理商失去了客戶信任﹐必定會嚐到收入減少的苦果﹐
相對地﹐客戶也會付出了相當的代價。
廣告代理商制度的由來﹐最初起源於媒體代理服務(如廣告業的鼻祖﹐美國最早成立的廣告公司智威湯遜的發展起源)﹐台灣也一樣﹐40多年前是由提供媒體代理服務背景而來。
廣告代理商在20年前﹐不向客戶收取服務費﹐而是向媒體收取定價(Gross price)與實價(Net price)間的差價佣金﹐通常差價佣金介於15~35%之間﹐視媒體的必要效益而有所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