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路的發達讓大家取得資料也越來越方便,隨著部落格的發展與成熟,除了原本靜態的文字、照片陳述外,現在也有越來越多的軟體與平台提供了能讓作品更生動活潑的工具,透過簡單的編輯器可以將一張張出遊的照片結合音樂剪輯成了無數精彩的動態訊息或影片,但往往在使用時不經意將自己喜愛的音樂給放入作品時,很有可能就不小心侵犯到了智慧財產權哦!

 

許多部落格平台也會提供了可以放音樂或是影片的功能,若音樂是屬於自己創作的,或是平台上有跟著作財產權人取得授權的音樂,這才可以拿來使用哦!

 

有時在整理某些資料時雲也會想幫旅程中的圖、文搭配上適合的音樂或歌曲,此時還真是羨慕能自彈自唱的好友〜海豚飛,她總是可以輕易的就彈唱出許多動人的曲調,且還放在部落格中與大家分享,真讓雲羨慕呀;但不會任何樂器的雲,最後卻都只能想想而作罷,因為總會想到可能會侵犯到他人的音樂著作權問題而作罷。

甚至,有時雲前進校園或是一些公開場合的演講,原本希望能有更加生動的表現,希望可以透過軟體來將張張精采的照片剪輯成精練的短片,但總在需要配上背景音樂時驚覺應該要尊重音樂創作人的權利而作罷。

 

有次在與好友Danny聊天後得知,若要在公開演講場合播放這些音樂的話,是可以跟唱片公司或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取得授權的,下回雲也想試試去跟對方洽談音樂公開演出的權利,雲相信秉持尊重創作的方式,應該也能得到善意的回應,若各位朋友們當你想在自己的部落格中放上喜愛的音樂時,可別忘了先確認一下自己是否有這樣的權利,以免無心的錯誤涉法而不自知哦!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上關於著作權的基本觀念,歡迎參考以下文章。

部落格常見錯誤著作權概念及常見授權方式

http://www.tipo.gov.tw/ch/AllInOne_Show.aspx?path=3481&guid=f4ce46bc-8add-4e2c-a5e0-30dc568e5c54&lang=zh-tw

【串聯拿禮劵】不能流浪的日子-快樂雲

旅行的意義在於取得最美的風景,讓我們靜靜欣賞作品而不要輕易的下載,不要輕易的侵權,對於原創作品而言侵犯著作宛如是一個隱形殺手,一點一點的下載宛如一滴一滴的傷害,想要為著作權發聲嗎?現在趕快前往著作權官方網站一起為活動喊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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